在美国境外的法学院获得第一法学学位的学生,必须要有资格参加加州律师资格考试,他们要获得等同美国律师资格考试协会授予司法博士学历或是被加州政府承认的美国法学院授予的司法博士学历。而这些要求他们在美国律师资格考试协承认的法学院或是地方法律委员会承认的法学院完成一年的法律学习。因为这些被载入委员会的准许原则中的导言实践的第二章的430条例。
有这样一些法学学生,他们在寻求满足参加律师资格考试资格的条件,必须提供以下信息给在洛杉矶的准许全国各州律师资格考试办公室。
1、 填写海外学生普通申请表,缴纳一定的费用。
2、 同等学历评估报告和外国法律学习评估总结报告必须由由委员会认可的评估机构完成。